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统筹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建设、职业能力提升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协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建立教师大思政格局。
2.协同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教师思想状况调研,研究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
3.统筹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4.统筹健全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5.协同开展教师荣誉奖项评选表彰和宣传展示工作,强化榜样引领作用;组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培训等活动,增强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
6.统筹构建师德监督体系,建设师德档案;牵头负责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
7.健全教师培训运行机制,丰富拓展培训方式与内容,协同开展教师交流培训活动;协同开展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引导教师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8.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学校机构、岗位的设置,制定学校人事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及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专业技术、管理(科以下)和工勤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落实工作。
2.参与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拟制相应的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用人计划的制定、人力资源配置、人才引进、流动调配以及接收毕业生计划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公派出国留学、访问学者的人员选拔、推荐工作。联合教师发展中心做好教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陕西中医药大学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站具体工作。
5.负责教职工考核、聘任、职务评审、晋级和职称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丧葬抚恤、遗属补助等的管理、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死亡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
7.负责处级以下教职工的奖惩和考勤工作、劳动纪律管理、政治审查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各种请、销假手续、教职工因私出境审核报批、签约手续。办理教职工工作证、校徽。
8.负责兼职教授、名誉教授等选聘与管理工作。负责向上级推荐、选拔各类突出人才。
9.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选派和管理教职工公派出国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师德师风建设和师德标兵评选和推荐工作。
11.负责对人事代理人员、合同制人员及临时用工的政策管理工作。
12.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的退休、延退、返聘工作。
13.负责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人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接待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14.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医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名医”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2.负责学校各级名医推荐工作。
3.统筹名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研究、传承、宣传工作。
4.协助名老中医工作室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