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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5-11-14 04:26:43

为了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建设,准确了解和公平评价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激励先进,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与时间

1、考核范围

全院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并已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2、考核时间

1)日常考核每学期进行若干次;

2)年度考核每年12月份进行。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1、考核内容

依据其受聘期间确定的工作目标或聘任合同,以及本年度完成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情况,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

2、考核形式

年度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有重大贡献或严重失误进行专项考核。

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采用定性考核法,即被考核人自评和系部考核聘任小组综合评价的办法(考核内容见考核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工作实绩考核采用定量考核法,分为基本考核与附加奖励考核。基本考核是针对本年度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附加奖励考核是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专利及出版或发表的各类教材和著作、论文等。

三、考核等级与标准

1、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其中,考核为优秀的比例控制在12%以内。

2、专业技术人员合格的标准

1)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评价为合格以上;

2)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教学、科研工作,且质量与效果良好;

3)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达到现职务额定标准;

4)副高职以上以第一作者或独作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或其他期刊二篇或有相当成果;

5)中级职称以第一作者或独作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一篇或有相当成果;

3、在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评价为合格以上,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额定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可优先评为优秀:

1)年度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拔尖人才、突出贡献专家、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

2)本年度科研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成果奖者(指获国家四大奖项的全部获奖人;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的前五人、一等奖的前四人、二等奖的前三人、三等奖的前二人);

3)本年度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绩突出,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指年度内争取科研经费50万元以上者,技术转让为企业增加年产值100万元以上者;为学校年创收10万元以上者);

4)为学院建设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经院聘任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2)受到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3)违反职业道德或者触犯法律正在审查者;

4)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

5)完成工作量低于相应职务额定标准50%者;

6)参加政治学习、业务活动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年度内累计有10次无故缺席者;

7)无故拒绝接受分配给的工作任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8)因工作不负责任,在教学、科研质量检查评估中评定为“差”者;

9)私自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经教育未予改正者;

10)因工作失误给学校工作、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四、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并报所在教研室或研究室(所)审核。

2、召开科室评议会,听取对被考核人的意见。同时,科室对被考核人填写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进行审核,并根据表中考核内容进行评价。评价意见连同本人考核表一起报部门考核聘任小组审核。

3、部门考核聘任小组将所有被考核人的考核表在系部内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

4、部门考核聘任小组根据各级职务的考核要求和标准,并结合公开展示的结果对被考核人考核表中的相关考核项目进行复核。同时,征求学院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被考核人师德、工作表现及工作实绩的意见,提出考核等级及聘任意见。

5、以部门为单位将考核等级及聘任意见填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由考核聘任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院人事处,经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五、奖励办法

1、考核的结果作为晋职、调薪、奖励、聘任和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等的主要依据。

2、各单位年度考核后进行的聘任(续聘、解聘、低聘等),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今后在评选、推荐或申报各类荣誉称号人员,必须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中择优选拔。

六、有下列情况的教师不参加当年考核

1、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人员;

2、因私出国(境)超过半年以上人员;

3、新参加工作未满半年以上人员;

4、擅自离岗人员。

七、学院各单位可根据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安排意见的基本精神和时间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和程序,以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下载: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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