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陕中院办发[2005]第67号《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现就我院2005年“百名人才工程”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
《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旨在鼓励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中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突出的成绩。是落实“质量立校、科技强校、人才兴校”发展战略及实施“亿万千百十工程”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充分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职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以有关入选条件为动力,自加压力,发奋创造条件入选。同时应积极参与优秀人才的推荐与评选,真正把思想品德高尚,教学、科研及医疗成绩突出的优秀典型树立起来,并进一步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院上下进一步强化人才意识和质量意识,为学院的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
二、推荐选拔条件
按《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选拔原则
坚持择优选取,宁缺毋滥;民主公开,公平平等;能进能出,流动有序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百名人才工程”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唐俊琪
成 员:张志鸿 王军哲 史保国 周永学 刘 力 童延辉
陈 勇 王大学 康亚国 王瑞辉 黄广平 于仪农 王继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康亚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推荐选拔办法
1、以教学系部(附属医院)为单位组织推荐。其中“十大名师”、“中青年优秀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确有专长的科研开发专家”由各系部组织推荐;“十大名医”及“中青年医疗骨干”由附属医院组织推荐。
2、由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候选人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所填的教学、科研、获奖内容应附相关证书或证明(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3、系部(附属医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入选条件审查,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报送“百名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核,再经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及党委会议审定。
六、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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