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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中医学院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9-06-03 09:14:22

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陕西中医学院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暂行办法(试行)》已经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院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印发《陕西中医学院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暂行办法(试行)》

 

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西中医学院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暂行办法(试行)

 

为了培养一支思想品德优良、业务素质过硬的青年教师队伍,推动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宗旨,以培养精于教书、乐于育人、素质过硬、善于创新的青年教师(指讲师及以下职称,下同)队伍为目的,创新工作思路,采取积极措施,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为教育教学骨干,为构建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切实加强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以“敬业、勤业、精业”为主题,开展“修师德、树师表、练师能”活动,把青年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作为培养提高工作的立足点,提高青年教师对素质教育理论、现代教学改革的认识。加强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学和科研,促使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高,构建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平台。

三、具体措施

1、岗前培训

每年9月份对当年补充的新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以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实事求是和团结拼搏的团队精神为重点。学习和了解学校的历史、优良传统、办学理念、发展现状和教学管理、科研项目申请、研究生培养、人事、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教育理论学习

根据上级安排的培训时间和地点,学校每年组织青年教师教育参加理论学习班,主要学习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学习》等,并参加由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由陕西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合格证书。教师应在初次确定职务前取得此项培训合格证书。

3、教学实践能力培养

①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各院、系(部)要按照学校《陕西中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落实指导老师。帮助青年教师熟悉教学过程,掌握教学内容,提高授课艺术。各院、系(部)要对一个完整学年度的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执行情况和青年教师培养情况进行总结。对未完成培养任务、达不到培养目标的青年教师要延长培养周期,延长晋职晋级时间。

②青年教师必须通过由教务处、人事处和所在院、系(部)、教研室共同组织的授课资格认定后,方可独立授课。

③各院、系(部)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示范课和教学竞赛,组织青年教师观摩学习。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举行23次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活动。青年教师在评聘副教授职务前,必须参加过所在院、系(部)组织的授课竞赛并获得表彰。

④学校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改项目。在职级晋升和职称评聘时对积极参与教改项目的青年教师优先考虑。

⑤学校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前沿课程和基础课程的进修,对开设新课程、进行双语教学、新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培训进修优先考虑。

⑥学校每学年举办12期计算机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班,各院、系(部)要有计划的安排青年教师参加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中心要根据教师实际情况,安排好培训内容,组织好培训工作。

⑦医学类青年教师必须具备临床实践工作经历。相关院、系要统筹安排好青年教师的临床实践工作,附属医院、校医院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青年教师评聘高一级医学类专业技术职务前必须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工作经历。

⑧基础课类、药学类青年教师要有一年以上的实验室工作经历。相关系部要统筹安排好青年教师进入实验室工作,制定相应培养目标和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实验室工作经历将作为这类青年教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要求之一。

⑨思政、社科人文类青年教师要积极走向社会,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社会实践,探讨当前社会发展和学校改革发展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要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作品公开发表,并以此作为学校评聘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4、科研能力培养

①学校每年组织12次专题讲座,向青年教师介绍申请各类科研课题的知识、方法和技巧。

②青年教师每年必须参加3次以上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所在院、系(部)、科技处要做好检查和统计工作,并作为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③学校鼓励青年教师在导师的帮助和指导下,积极申报及参与各类科研课题。

④实施“青年教师校内科研支持计划”。学校在校内科研项目审批立项中,择优支持一定数量青年教师科研项目。

5、青年骨干教师培养

①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目、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著名高校或重点科研基地进行科学研究或进修双语教学。

②实施“青年教师学术新秀资助计划”。各教学院、系(部)对青年教师中教学、科研成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确定为“青年教师学术新秀”,制定培养目标,落实培养计划,进行跟踪培养。学校将在科研项目及经费、外出研修培训、参加学术交流等方面予以倾斜资助。

6、外语培训

①学校每年组织一期外语能力提高培训班,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参加培训学习。

②积极发挥外教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促进青年教师与外教的交流,提高青年教师的外语应用能力。

7、学位提升

继续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按照学校有关鼓励教师提高学位的规定,落实好工作待遇。

四、政策与保障

1、学校保证教师培训经费,并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培训经费。各院、系(部)也要从日常经费中划出一部分用于青年教师培养使用。

2、制定和完善“青年教师校内科研支持计划”、“青年教师学术新秀资助计划”方案,把青年教师科研资助和学术提高切实落到实处。

3、青年教师外出培养在计划预期的时间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其工资、住房和其他福利待遇。对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学校在津贴分配中实行一定的补贴政策。

4、学校设立“青年教师奖”,用于表彰奖励工作5年以上,在教学、科研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教师。“青年教师奖”与学校师德先进评选表彰同年度进行。

5、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各院、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工作。学校将对培养青年教师工作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工作进行不定期跟踪检查,将培养的成绩和效果作为院、系(部)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业绩考核工作的指标之一。       五、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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