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已经院务会议研究,并经党委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本办法旨在鼓励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搞好教学、医疗的同时,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各单位、各部门应充分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选拔和推荐有一定基础且发展潜力较大的人才入选,同时按照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条件,积极培养中青年后备学术队伍,为学院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扎实的贡献。
附:1、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候选人申请审批表
2、陕西中医学院“百名人才工程”入选任年度考核表
陕西中医学院
200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