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
关于2010年度教师、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0-10-12 11:13:42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职改办字[2010]105号《关于2010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0年度教师、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条件:

我校2010年度教师、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仍按照陕人发[2003]83号《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教师[2003]8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见人事处网页,下同)。凡达到规定的申报不同档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在设置的岗位范围内,可以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申请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按陕人发[2004]67号《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试行办法》规定执行。

根据陕人社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中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精神,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同志,不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程序:

按照陕中院人字[2006]24号文件《陕西中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三、申报学科类别: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学科为以下23个:(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音乐学科、(19)美术学科、(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

申报人必须按照以上所提供的学科类别明确填写申报学科。

四、关于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及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认定的问题:今年仍按照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的规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所等5家机构分别编辑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作为我省高等学校201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确认“核心期刊”的依据。鉴于陕西教育报刊社主办的《陕西教育》杂志和《教师报》在同类刊物中形成了较大影响,已经成为全国特别是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交流思想、发表理论学术成果的主要阵地,经研究决定把《陕西教育》高教版纳入核心期刊范畴。

(二)关于成果认定问题。2010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均指独著或第一作者(原则上第二作者文章不予提交),申请教授职务提供3篇(部)代表作,申请副教授职务提供2篇(部)代表作,申请讲师职务提供1篇(部)代表作。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科研成果主要填写由本人主持完成的,作为主要参与者的项目填写一般不多于3项。主要完成情况及科研成果水平评价均应有相应的支持或鉴定材料。

申请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科研条件中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具体要求为: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所有获奖者,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两名获奖者,二等奖第一名获奖者。

我校论文“核心期刊”的认定及科研成果认定由科技处负责审核。对于非法期刊,一经查出取消本年度职称评审资格。

(三)关于申报人员的学位问题: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求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但对于19591231日前出生且已经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位可不作要求。

(四)关于申报人员资格问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限在编在职在岗人员,按照陕人社发[2010]167号文件规定,对于20101月1日~1231日之间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五)各专业各级别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按照陕人办发[2005] 34号和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取合格证书。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办理相应的免试手续(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填写计算机免试申请表)。

(六)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按照省人事厅陕人发[2007]52号《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和陕人发[2007]121号《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语成绩合格证自签发之月起开始计算有效期,有效期为满年满月止。对于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必须办理相应的免试手续(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填写外语免试申请表)。

(七)关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问题:按照省上文件安排,2010年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届时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职改办到学校答辩现场督察。凡在省教育厅申报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及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还须统一参加省上组织的答辩。

根据陕人发[2008]209号《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程(试行)》规定我校的答辩程序如下:

1、答辩组织形式:

各学科组负责本组的答辩工作。每个答辩组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答辩过程中的联络、记录、核分等具体工作。各组专家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评分参考表》进行现场打分、计分。

2、现场答辩步骤。

1)情况简介:答辩者简述本专业学科发展最新动态,本人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

2)回答命题:答辩人员应在答辩前十分钟从本学科组处随机抽取4道题目,其中专业基础题2道、业务实践题2道,各选其中1道进行回答。

3)专家提问:学科组成员根据答辩人的业绩材料、专业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进行自由提问。

3、成绩构成及结果:

评审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表见陕人发[2008]209号文件)。总成绩构成中,评审材料评价成绩占70%,现场答辩评价成绩占30%。评审成绩分专业(学科)、分级别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划分优、中、差三个档次。评审成绩为差者,列入淘汰对象,学科组不向校评委会推荐;破格晋升人员,评审成绩未获优者,学科组不向评委会推荐。

各学科组根据综合等次和指标限额,投票表决后向学校评委会推荐。

我校2010年申报教师及工程实验系列副高级和高级人员先参加校内答辩,具体由学校统一组织,由相关学科组实施。所有答辩材料由学科组密封、学科组组长签字后,报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八)按照规定,凡2009年职称评审在省上未获通过的高等学校各系列申报人员,今年一律不予申报。

(九)根据学校关于临床学科教师必须从事临床工作、基础类学科教师必须从事实验室工作、人文社科类教师必须从事社会实践的要求,凡未完成上述工作任务[以附属医院考勤每年不少于20个工作日、每年不少于20学时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及院系(部)认可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发表论文(每年至少1篇)等为准]的教师,不得申请评审相关教师职务。

为了不断提高学校整体教学、临床和科研水平,学校要求校本部临床教师要积极申报(考取)卫技职称,附属医院临床教师积极申请教学职称。附属医院教学经历较短的中级及以下卫技职称人员,可申请助教职务任职资格,副高级及以上卫技职称人员,可申请评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附属医院临床教师申请教学职称程序为: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及医院签署意见,学校有关院系(按相关学科归属)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十)各院、系(部)在全面审查申报人材料的基础上,负责资格审查。凡申请讲师(含实验师)、助教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参加由学科组组织的述职和20分钟的教学能力考核。学科组根据申报人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与水平、科研水平等综合差额评审推荐。

(十一)根据上级关于职称评聘工作有关精神和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师系列和卫技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实际,校本部临床教师教学职称高于卫技职称者,按教学职称聘任;卫技职称高于教学职称者,按学校教学职称限额、岗位设置和学科建设情况研究聘任。

五、关于工程实验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论文或论著的要求:

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求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当前最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论著(第一作者)3篇(本)作为代表作。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必须是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刊登或由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对于各种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材料、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不能作为本人的代表作。申报中级职务人员,要求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当前最高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行专业论文或论著(至少1篇第一作者)2篇(本)作为代表作。

六、报送材料要求、内容:

(一)要求:

1、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送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评审,评审表及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填写。为了规范评审表填写,参评人员可先填写草表,待人事处复核合格后再填写正式表格(要求8K纸双面套印装订)。相关部门的审查公章必须是红印,复印的公章无效。今年有关评审表格有较大改动,请在人事处网页中下载新的评审表样。

2、论文、论著、代表作封面应注明单位(陕西中医学院)、姓名、代表作、参评作名称、发表时间、页码。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副高以上七份;中职三份(先提交一份草表,待学院评审通过后,再行制作)。

2、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外语合格证或免试申请表、职称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申请表、身份证(申请免试者)及厅局级以上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有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有复印件而没有原件的材料属于不合格材料。

3、任现职以来出版的论著原件和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

4、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七、时间安排:

 

安 排 内 容

10131014

印发安排意见并部署此项工作

101510 16

拟晋升职称人员申请报名,填写《职称晋升申请表》,资格审查

10171019

填写评审申报材料

1021

院系(部)材料展评及推荐

10231024

学科组评审答辩推荐

10251030

1、材料展评及校评委会评审

2、校职称领导小组审查

3、公示、批准或上报

 

                     陕西中医学院

                               OO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师   职务评审  安排意见

  抄送:各书记、院长。

        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陕西中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01012日印发

  打印人:贾艳                    校对人:王萍                  共印50

陕中院人字(2010)第37

相关表格下载

Copy Right2020 陕ICP备0500161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 本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