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部门初审后报院职改办并填写职称评审表。
三、职改办审查后,报院职称领导小组审定。
四、学科组材料展评及会议推荐。
五、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院职称领导小组审核。
七、公示三天,按权限批准或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