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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9-28 20:02:04

陕中医规范〔2022〕35号

根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重点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陕纪办〔2022〕3 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22 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陕教工组办〔2022〕3号)和《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我校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贯彻落实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第一标准要求,聚焦教师发表不当言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学术不端、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教育领域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教师在教育教学或网络等其它公众场合发表不当言论问题;

(二)教师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及收受礼金、贿赂等问题;

(三)教师学术不端及学术造假问题;

(四)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

三、工作推进安排

整治活动从2022年9月开始,到2023年8月底结束,为期一年。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9月中下旬)

充分发挥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作用,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组织领导、聚焦整治重点、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措施、加强整治力度,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本次活动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对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学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9月下旬-2023年3月下旬)

(一)深入组织一次法规学习。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安排部署全体教职工对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学习目录中的制度规范等文件开展深入学习,提高全体教职工师德师风素养。通过会议传达、专题学习、教师培训、校本研修等方式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等制度规定,增强“教师师德”为先的观念,不断提升师德修养。

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二)集中查处一批问题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相关媒体、网站、公示栏等公布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监督举报电话:38185330(教师工作部);监督举报邮箱:dwjsgzb@sntcm.edu.cn),及时受理处置线索,迅速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对师德师风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组织力量深入核查,对违纪违规教职工和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等相关制度进行严肃惩处。

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 校长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 纪委综合室 科技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校工会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三)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各院(系)级单位、各部门党组织对《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通报》(陕教师办〔2022〕42号)等近年查实的教师失德违纪典型案例在部门网站师德师风栏目中予以通报,引起广大教师思想重视,对违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四)组织一次违纪案例警示教育。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结合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例,扎实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通过开展案例讨论、组织对照检查、聚焦问题整改等方式,从案例中剖析根源、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失德违纪者的深刻教训警示全体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责任部门:纪委综合室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五)要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责任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积极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在各项工作中的实施细则,形成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多方联动的师德师风建设新格局,为涵养高尚师德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 校纪委综合室 科技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2023年4月-2023年8月下旬)

(一)总结梳理。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对集中整治阶段的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认真梳理,分析不足和薄弱环节,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责任部门: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二)评价运用。切实把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选奖励的首要条件,将科研诚信与各项评审、评价、考核、奖励工作相挂钩,坚决纠正学术不端行为,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发挥二级院系书记、院长(主任)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

    责任部门:人事处  组织部(人才办)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科技处  宣传部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抓好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治理,提升师德师风水平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全体教师法规纪律观念和为人师表意识,远离师德师风红线,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将作高校年度分类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二)精心谋划部署。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压紧压实师德师风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健全本部门工作体系,配强专职力量。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措施,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在查处失德违纪问题中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总结问题教训,开展警示教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三)做好舆论引导。要积极做好负面舆情应对,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舆情敏感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对可能引发舆情的关键点要尽早发现、争取主动,全面研判、及时处置。对各类媒体反映的师德失范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及时作出回应。对查实的师德失范行为,要严肃追责;对歪曲真相、混淆视听的,要予以澄清,为教师正名,防止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围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好“五个一”活动,要指定专人担任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做好专项整治情况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5日前向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dwjsgzb@sntcm.edu.cn)报送当月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对隐报、瞒报问题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中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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