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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9-28 20:11:34

陕中大党〔20185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和培养每一位教师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为目标,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通过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尊重和落实教师主体地位,密切关注教师的发展诉求和价值期望。

(二)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贴近性、实效性,丰富师德建设的载体渠道,通过政策制度全面落实师德建设工作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等机制。

(三)激发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好“四个引路人”。

三、主要举措

(一)创新教育形式,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

始终将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发展工作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鼓励广大教师“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创新学习的理念、模式和手段,引导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做到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以增强师德教育效果为目标,不断创新师德建设的模式和手段。建立师德建设专家库,组织开展宣传师德典型、深化学术诚信教育等活动;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增强献身教育事业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好各级各类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和教学名师(教育工作者)以及先进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人的感人事迹诠释忠诚履职、教书育人的师德内涵,增强教师践行师德要求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师德建设良好氛围。

坚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抢占制高点,掌握主导权,密切关注教师思想动态,对于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给予及时关切和正确引导;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将传承优秀中医药文化和发展特色校园文化结合起来;以教师节等重大节庆、纪念日为时机,发挥校园广播、官网微信、校报校刊、板报橱窗等作用,广泛开展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校训、校风等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优秀教师、优秀团队的典型事迹,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感人事迹,生动展现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举办教职工运动会、健步走、合唱团等活动,营造积极进取的育人环境;在青年教师中开展经典著作研读活动,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实现“大医精诚”的文化血脉薪火相传。

(三)健全师德考核,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

将师德考核作为单位和教师个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从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出发,采取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组织考评等形式,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和评价,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对考核优秀者予以奖励,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对严重违背学术道德、违反学术规范者,学校可依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四)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将师德建设作为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评估、教学督导的首要内容;严格教师资格认定和准入制度,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等进行综合考察和严格把关;健全完善学生评分、领导听课、教学督导三位一体的评教机制,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教学督导、学生评教、舆情搜集等机制,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严把评价关,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五)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培育等环节中突出师德评价;把师德建设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教师在培训、进修、访学和攻读学位等各个方面的切身利益;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发展,引导青年教师科学合理地开展职业规划,努力为教师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推动师德建设健康发展;继续开展“师德先进个人(集体)”“教学名师”“教师教学优秀奖”“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三育人先进个人(集体)”等师德典型的评选。

(六)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进一步规范完善教师违反师德行为问责惩处机制。对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以及触犯七条红线,即“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党员发展、评优评先、研究生“推免”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的教师和事件,学校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等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和开除等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者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和领导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实施保障

  (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二级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校师德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落实和检查通报等工作。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监管、处理的明确路径和机制。

(二)完善教师权益保障机制。

  牢固树立“尊师重教”的理念,注重人文关怀,依法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营造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三)强化师德建设的责任落实。

作为教师管理服务的直接负责单位,二级学院(系、部)党政领导班子要将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师德建设目标和任务,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全员参与、全面动员、全方位推进,从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具体落实师德建设的责任和任务。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师德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方面,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此实施意见由陕西中医药大学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陕西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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