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陕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要求,经资格审查,拟定于2022年8月11日至8月18日进行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环节工作,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及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10:00-11:30
(二)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5号教学楼5125会议室。资格复审人员11日10:00在我校西门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者需持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中共(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学生干部经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有专职辅导员经历的提供专职辅导员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审查结果:资格复审通过考生参加11日下午笔试,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复审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二、笔试
(一)时间:2022年8月11日下午2:20-4:20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11日13:40在我校西门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场。
(二)笔试形式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考查对辅导员岗位的认知和行政能力。笔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
(三)笔试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需在指定地点携带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核实身份后进入我校,方可进场考试。
2.开考前工作人员宣读考试相关规定。开考前5分钟进行确认点名,如有异议请当场提出。开考15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禁止考生在答题纸上做特殊标记,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以及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违者按违纪处理。
5.应聘人员入座前必须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纸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7.考试结束铃响,应聘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有序离开考场。应聘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纸,否则为违纪。
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纸、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纸,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8.应聘人员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违者取消笔试资格。
(四)笔试结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
三、防疫措施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街道)和发生疫情但未划分风险地区的来陕考生,须按属地防控部门要求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后,方可来校参加资格复审及笔试。
(二)所有外省考生(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和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地区的区县、提级管理的城市),需落实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陕西一码通、“3天2检”等措施,即落地后就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如未按以上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及笔试。
(三)省内考生(不含从外省返回人员)跨市流动参加复审及笔试时,须提供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无异常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及笔试。
(四)如有体温≥37.3℃、腹泻、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学校。
(五)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身份核验和扫码测温,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期间除接受身份核验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重要提示
(一)所有考生按规定时间在资格复审地点排队接受查验。需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本人签名纸质版《健康承诺书》(附件2),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学校留存)。
(二)为避免人员聚集,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资格复审和笔试安排时间到达考点,不得提前进入;参加笔试环节的考生凡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参加笔试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四)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工作安排将在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