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
院内单位之间调动程序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5-06-29 11:07:41

一、本人申请。

二、调入、调出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人事处。

三、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

四、人事处研究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领导。

五、人事处开具介绍信。

六、到新调部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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