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单位考核推荐,学校职能部门审查,拟同意以下人员由人事代理转聘事业编制: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人事处实名反映,并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各部门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29-38185308
人 事 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