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评选陕西省中医药突出贡献奖暨陕西省名中医的通知》要求,经集体(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学校评审推荐工作专班资格审查、学校学术委员会议扩大会议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向人事处、校纪委提交书面材料。
电 话:38185308、38185022
联 系 人:边敏佳、郑 方
联系地址:学校行政四楼402人事处办公室;行政三楼316纪委办公室。
附件:关于推荐陕西省中医药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陕西省名中医的公示.PDF
学校省中医药突出贡献奖暨省名中医评审推荐工作专班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