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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8-23 10:06:20

各单位: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对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颁发荣誉证书暂行办法》(陕中大人办﹝2019﹞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统计工作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截止20249月10日,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

以前年度已统计表彰的教职工,本次不再统计。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核实和汇总统计,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登记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82616:00前报送至人事处402办公室),并登陆腾讯文档填写线上表格《陕西中医药大学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汇总表》(线上表格网址:【腾讯文档】陕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人员汇总表https://docs.qq.com/sheet/DYVl0a3ZmWHNtclV5?tab=BB08J2)。

联系人:杨吉蓉     联系方式:38185330

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人员审批表

       

                                 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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