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党群各部门: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生动展现我校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大力弘扬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园丁精神,进一步激励我校教师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更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现将做好我校2024年教师职业道德标兵、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陕西中医药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2024年教师职业道德先进评选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其他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校长办公室、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校工会、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人担任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事业心、责任感,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先进文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深受广大师生爱戴和学生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3.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为目标,以人为本,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品德,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
4.始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在教育理念、方式、手段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成果丰硕。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言行文明、心理健康,无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参与有偿补课及体罚学生现象。
6.积极投身结对帮扶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困难学生、转化行为偏差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7.师德师风表现良好,近5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申报,另有新的事迹且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教师职业道德标兵
1.符合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近5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不少于2次。
2.教龄在15年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近5年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4.在立德树人方面有典型模范事迹,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三)教师职业道德先进集体
1.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注重中华优秀文化和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2.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落实学校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活动方案有力,尊师重教氛围浓厚,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师德教育培训成效明显。
3.教职工严格遵守新时代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恪守职业 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4.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教育思想、内容、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在师德师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特色,有一定数量的校级及省级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
6.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学术成果丰硕;知行统一、甘于奉献,注重科研成果转化,突出社会效益;团结协作,注重学习共同体建设,老中青传帮带机制健全,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通畅平台,整体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
7.近5年来集体成员无严重违纪行为,教师无打骂体罚学生、参与有偿补课、品行和学术不端等失德行为,无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近年来已评选为师德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另有新的事迹且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推荐范围
1.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我校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的专兼职教师(含辅导员)及附属医院的任课教师。
2.教师职业道德标兵:我校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的专兼职教师(含辅导员)及附属医院的任课教师。
3.教师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四、推荐名额
每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和1个候选集体。学校拟评选1-2名教师职业道德标兵,5-8名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和1-2个教师职业道德先进集体。
五、评选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8月23日-28日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等方式遴选出教师职业道德标兵、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候选对象,推荐上报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学校评审:8月29日-9月2日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对推荐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审定。
六、工作及材料要求
(一)工作要求
1.要确保推选质量。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好中选优。
2.要逐级审查把关。各单位要自下而上,层层发动,好中选优,逐级推选,经过综合衡量后,确定候选人推荐对象。
3.要积极加大宣传。把推选工作与宣传弘扬教师教书育人正能量相结合,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积极弘扬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精神。
(二)材料要求
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填写“教师职业道德标兵(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1)、“教师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2), 同时提交被推荐人或先进集体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包含姓名、政治面貌、学历、职称及社会兼职情况等简介,承担教学情况及教学科研成果、所获荣誉奖励等内容,主要事迹字数在300字以内(另附详细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配图工作照1张)。
请各单位于2024年8月28日前将推荐出的候选人名单、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报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