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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2-16 16:15:49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现将我校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岐黄学者项目申报分为临床型、科研型

(一)申报岐黄学者(临床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原则上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澳台地区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坚持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临床或与中医临床相关的中药实践工作,在临床或实践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度工作日的50%,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临床诊疗或实践能力突出,且在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方面疗效显著,受到同行或患者认可

5.中医药理论扎实,学术成果丰硕,在全国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具有引领本学科(专科)发展的能力。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或课题。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临床研究或实践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申报岐黄学者(科研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原则上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澳台地区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从事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作,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相关研究,具有引领本学科创新发展方向的能力

5.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承担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专著,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拟申报者对照岐黄学者申报条件自愿进行申报,并填写《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表》(临床型见附件2,科研型见附件3)。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在前期摸底基础上,按照岐黄学者遴选条件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将推荐材料报至人事处

(三)学校推荐。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经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评议,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遴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12月17日12:00前将本单位推荐报告、推荐人员汇总表、拟推荐人员培养项目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人事处(行政楼402办公室),推荐表、汇总表word版打包发至邮箱sxzyydxrsc@sntcm.edu.cn。

联系人:吴雪敏            联系电话:38185330

附件:1.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2.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表(临床型)

3.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表(科研型)

4.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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