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
为合理配置校内人力资源,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校公开选拔科级以下(不含科级,下同)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办事公道,行为规范。
3.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善于思考,服务意识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清晰,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5.熟悉岗位有关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熟悉岗位工作特点、程序和规律。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
7.恪守职业道德,品行修养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8.热爱管理岗位工作,能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
(二)范围及资格
1.校本部行政科级以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两所附属医院人员(经学校审批计划和审核招聘人员)入职满一年以上。科级以下辅导员原则上应符合《陕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转岗条件。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2025年3月31日)。
二、岗位需求及职责要求
见附件。
三、选拔程序
1.报名。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部门)同意,请申报人员于4月11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sxzyydxrsc@sntcm.edu.cn邮箱,纸质版报名表经本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处(行政楼402室)。辅导员经学生工作部同意后,将报名材料提交人事处。
2.考察。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用人部门组织考察组(包括人事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人选条件、岗位要求、一贯表现等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3.讨论决定及任职。考察结束后,确定拟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转岗手续。试用期半年,考核合格留任,考核不合格,回原岗位工作。
附件:1.校内公开选拔科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计划(第一批)
人事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