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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设置第二批“三秦学者”岗位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2-06-04 21:19:05

陕中院人字(2012)19号

各院、系、部及相关处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申报设置第二批“三秦学者”岗位的通知》(陕人才办〔20124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设置第二批“三秦学者”岗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申报设置第二批三秦学者岗位工作岗位推荐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荐选拔工作。

  长:王秉琦  周永学

  员:史保国  蔡国良      王瑞辉  刘智斌  第五太卓

康亚国  闫平慧  于远望  王亚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选拔条件

按照《陕西省“三秦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陕办发〔2009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发〔201115号)执行,详见附件。

三、选拔范围

我校各个学科(含重点实验室等)均可申报。

四、推荐办法和程序

1、填写《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后,请于6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式四份),同时交电子版。

2、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推荐领导小组研究,校学术委员会研究推荐,上报院务会议研究,党委会议审定。

3、对拟推荐上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要求

“三秦学者”岗位的设置,是我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更好的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全面提升我省人才队伍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一个大学是否设有“三秦学者”岗位,更是大学综合学术水平的主要体现。希望各个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附件:

陕西省“三秦学者”计划实施办法.doc

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doc

关于申报设置第二批“三秦学者”岗位的通知.doc

三秦岗位申报表.doc

       陕西中医学院

     201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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