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中院人字(2012)19号 各院、系、部及相关处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申报设置第二批“三秦学者”岗位的通知》(陕人才办〔2012〕4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设置第二批“三秦学者”岗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申报设置第二批“三秦学者”岗位工作岗位推荐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荐选拔工作。 组 长:王秉琦 周永学 成 员:史保国 蔡国良 刘 力 王瑞辉 刘智斌 第五太卓 康亚国 闫平慧 于远望 王亚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选拔条件 按照《陕西省“三秦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陕办发〔2009〕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发〔2011〕15号)执行,详见附件。 三、选拔范围 我校各个学科(含重点实验室等)均可申报。 四、推荐办法和程序 1、填写《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后,请于6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式四份),同时交电子版。 2、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推荐领导小组研究,校学术委员会研究推荐,上报院务会议研究,党委会议审定。 3、对拟推荐上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要求 “三秦学者”岗位的设置,是我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更好的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全面提升我省人才队伍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一个大学是否设有“三秦学者”岗位,更是大学综合学术水平的主要体现。希望各个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附件:
陕西中医学院
201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