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
2014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安排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4-21 08:24:38

按照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的通知》(咸医保发【2014】9号)文件要求,2014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2012年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已满两个年度的我校职工。

2、需要新申请门诊特殊病鉴定的人员我校职工。

二、病种要求(17种)

1

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

2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3

脑血管病恢复期

4

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

5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6

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

7

肝硬化失代偿期

8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9

精神疾病

10

红斑狼疮

11

帕金森综合症

12

恶性肿瘤晚期

13

多耐药肺结核

14

慢性活动性肝炎

15

类风湿性关节炎

16

甲状腺功能亢进

17

甲状腺功能减退

三、其他

请需要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的人员认真阅读咸阳市医保中心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xyyb.gov.cn/Soft_View.asp?id=77),按要求准备资料并填写申请表, 2014429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人事处。

联系电话:38185308

                          陕西中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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