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
关于做好2014年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6-09 10:03:17

 

 

2014年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已经开始,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20126月和20136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可纳入医疗费用报销的时间段为20137月至20146

二、报审资料

报销时需提供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的《咸阳市城镇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就诊手册》正式有效票据处方门诊病历

已享受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支架术后满一年的人员,从期满次月仍在所选定点医院购药至今年6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月限额280

三、注意事项

发票开具单位应与鉴定所选定点医药机构一致。所收发票和处方每人一套,按月整理,依次分开装订暨不要将发票和处方装订在一起)。

20126月和20136月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于201462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人事处。请大家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38185308

 

 

陕西中医学院人事处

2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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