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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6-24 18:25:59

陕中院人字(2014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14〕 号,目前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陕西中医学院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秉琦  周永学

副组长:蔡国良  康亚国       王瑞辉  刘智斌 

第五太卓   

  员:党院办、组织部(人才办)、人事处(名医管理办公

室)、科技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纪检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名医管理办公室)。

二、有关申报条件

(一)专家遴选基本条件

1.1-5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2.第二届“国医大师”初审合格人员;

3.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全国知名的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省级名中医;

(二)工作室团队及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1.工作室团队由名老中医药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中医临床、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网络等多学科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年龄、专业和职称结构应相对合理,规模适当;

2.工作室负责人应该热爱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与名老中医药专家专业一致,并由该专家本人推荐认可,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在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

3.工作室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优先考虑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或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三)工作室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1.原则上为我校第一附属医院和第二附属医院。

2.单位领导重视,能够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相关专家(团队),从两所附属医院申报。

2、经两所附属医院审核后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组织专家组评审推荐、公示。

4、经院务会议研究后推荐上报。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和申请人结合实际,于626日中午1200前将《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各一式3份报送至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shanxitcmrsc@126.com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磊  王萍

联系电话: 38185308

 

附件:

1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额分配表

2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陕西中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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