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
关于申报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6-24 18:26:42

陕中院人字(2014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4131号)的文件要求,在全国遴选、设立一批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地分类及申报基本要求

(一)基地分类

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按照中医药事业发展“六位一体”人才需求情况,分类逐批遴选设立,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动态调整。首批申报方向为中医临床、中药、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管理四类。其中:

中医临床类培训基地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中医护理等相关专业领域。

中药类培训基地包括中药栽培、炮制、调剂、鉴定等相关专业领域。

中医药健康服务类培训基地包括中医预防、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领域。

中医药管理包括中医药人力资源管理、卫生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领域。

(二)申报单位总体要求

1.具备开展培训所需的基本教学条件和相关生活服务配套条件。

2.具有专门的人才培养组织管理机构、队伍和制度。

3.能够为基地基本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经费保障。

(三)各类基地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临床)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

2)原则上应为高等中医药院校(含医科院校中医学院、综合院校中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临床培养基地)。

3)有相对独立的教学场所(教室、示教室、实训室等),教学面积≥2500平方米,同时具备能够满足100人以上的住宿条件。

4)有5个以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8个以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含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5)有2个以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或1个以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

6)有5个以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或10名以上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7)具有一批全国知名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临床师资队伍。

 2.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医药企业;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基地。

2)有相对独立的教学场所(教室、示教室、实训室等),教学面积≥2500平方米,同时具备能够满足100人以上的住宿条件。

3)上一年中药饮片业务量在1000吨以上;或中药品种数在500种以上(含中药饮片、中药材等)或中药制剂品种数在50种以上,剂型在10种以上。

4)具有在本地区知名的、掌握传统中药栽培、炮制、调剂、鉴定等技能的老中医药专家和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能够承担中药栽培、炮制、调剂、鉴定等领域中的一个或多个中药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条件。

3.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医药健康服务)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中医药医疗、教育机构,开展过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相关课题研究。

2)设置有中医预防、养生保健、针灸推拿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或设置有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中医养生保健等相关科室。

3)有相对独立的教学场所(教室、示教室、实训室等),教学面积≥2500平方米,同时具备能够满足100人以上的住宿条件。

4)具有在本地区较高知名度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专家和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能够承担中医药健康服务中的一个或多个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条件。

4.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管理)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中医药高等院校。

2)原则上应为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管理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3)有相对独立的教学场所(教室、示教室、实训室等),教学面积≥2500平方米,同时具备能够满足100人以上的住宿条件。

4)教学设备、图书馆、医院信息化管理设备齐全。

5)具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组织管理机构、队伍和考试考核制度,有院领导主抓管理培训工作,配备专人负责、职责分工明确。

6)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院管理、公共管理、健康管理专家,或10名以上全国知名的中医药医院管理工作指导老师。

7)具有一批熟悉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人力资源管理、医院管理(医院文化、医院战略公共管理、财务管理、医院运营管理、医院质量管理)、卫生行政管理的师资队伍。

8)能够提供有一定业务内容的管理实习岗位。

二、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申报单位的总体要求和中医临床、中药、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管理等四类基地的申报条件,积极申报各类基地,并填写相应的《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于201474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联 系 人:田磊  王萍

联系电话:38185308

电子邮箱:shanxitcmrsc@126.com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陕西中医学院

2014624

Copy Right2020 陕ICP备0500161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 本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