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院人字(2015)13号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我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推荐陕西省“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人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陕西中医学院推荐陕西省“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人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秉琦 周永学
副组长:蔡国良 康亚国 刘 力 王瑞辉 刘智斌
郑 刚 刘新平 第五太卓
成 员:党院办、组织部(人才办)、人事处(教师发
展中心)、科技处、研究生处、教务处、
学生处、工会、团委、纪检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已获得前八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上报名额为2名。
四、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
(二)其他条件依照《第九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执行。
(三)“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五、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2.经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推荐。
3.公示。
4.经院务会研究,党委会审定后推荐上报。
六、时间安排:
1. 请各部门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1份及电子版(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报至人事处。
2. 学校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2015年4月10日-13日)。
3. 全校公示(2015年4月14日-20日)。
4. 2015年5月8日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田 磊 王 萍
电话: 38185308 38185330
邮箱:shanxitcmrsc@126.com
附件2 教学名师推荐表
陕西中医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