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群让等同志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陕中大人办〔2015〕1号
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珊等328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师〔2015〕25号)精神,同意以下同志具有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卫生技术系列
王群让、任艳芸、朱虹丽、张泳、张毅、李孟、杨秀玲、骆会婷、袁普卫、崔立丰、第五永长、强宁侠、蔡竞、谭龙旺、张润宁、杨小颀、宫小勇和赵亚宁18位同志具有主
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岳若恵、鲁宝强和陈琪3位同志具有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
三、会计系列
杨超具有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
四、图书资料系列
张伟红同志具有馆员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
特此通知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