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
关于申报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1-11-18 05:16:18

各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与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组通字【2011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1日未满35周岁;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国家“”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2、请各各部门于1123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材料、电子版等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三、填表说明

1、附件材料报一份即可。

2、申报书首页,推荐单位填写:陕西省委组织部。

3、申报书中,“获资助后经费使用计划”栏:请各位老师根据研究所需经费按年度填写,三年预算总额不能超过学科类别支持上限。

    4、有关文件及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陕西中医学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null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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