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校人(2016)4号 |
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师〔2016〕8号《关于推荐2016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立足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经学校研究在全校范围内推荐陕西省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含师德标兵,下同):
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培训、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及教育工作者(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关爱学生,立德树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长效机制健全;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有多人次获校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二、评选推荐办法与步骤
(一)名额分配。
每单位全校范围内限推荐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一人及先进集体一个。
(二)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各基层单位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并填写《陕西省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附件1)及事迹材料(4000字左右)。推荐先进单位并填写《陕西省2016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及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
2、各单位于3月30日前见相关材料交人事处。
3、评审及推荐。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党委会审定后予以推荐。
(联系人:王萍 刘俊杰 联系电话: 38185308 38185330)
附件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