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校人字[2016]7号
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贯彻我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推荐陕西省“第十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人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已获得前九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上报名额为2名。
三、评选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13-2015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2.其他条件依照《第十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详见人事处网站,下同)执行。
3.“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
四、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2.经人事处审查,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选推荐。
3.公示。
4.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定后推荐上报。
五、时间安排
1.请各部门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1份及电子版(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报至人事处。
2.校学术委员会评选推荐(2016年4月10日-13日)。
3.全校公示(2016年4月14日-20日)。
4.2015年5月8日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王 斌
电话:38185092 邮箱:shanxitcmrsc@126.com
附件1:第十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附件3: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