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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第十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人选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3-22 12:14:57

  陕中大校人字[2016]7号

  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贯彻我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推荐陕西省第十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人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已获得前九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上报名额为2名。

  三、评选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13-2015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2.其他条件依照《第十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详见人事处网站,下同)执行。

  3.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

  四、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2.经人事处审查,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选推荐。

  3.公示。

  4.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定后推荐上报。

  五、时间安排

  1.请各部门于2016410日前将推荐材料1份及电子版(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报至人事处。

  2.校学术委员会评选推荐(2016410-13日)。

  3.全校公示(2016414-20日)。

  4.201558日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王 斌

  电话:38185092      邮箱:shanxitcmrsc@126.com

  附件1:第十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附件2: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

  陕西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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