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外〔2016〕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校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选派范围及对象
西部项目: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的参与人员,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注:具体选派事宜、相关条件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门户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二、要求
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西部项目”优先支持学科领域和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人才培养规划,统筹推荐,保证按期推荐。
2016年该项目教育厅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11日。由于我校人事处、国际交流处等部门还要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请务必于4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人事处。联系人: 人 事 处 王 萍 3818533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崔亚亚 38185071
人 事 处
国际交流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