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2015~2016学年度
“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陕中大人办(2016)10号
各单位、各部(处室):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全员性 “三育人”活动,是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职责,也是我校长期坚持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一项工作。
近两年来,以更名为契机,全校上下狠抓内涵建设,全体教职员工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校风、教风、学风呈现了新的气象。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努力创建全国一流高水平中医药大学的进程中,为了进一步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教职员工育人的能力和主动性,根据《学校“三育人”工作条例》,现就做好2014~2015、2015~2016学年度“三育人”先进创建活动总结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选活动安排如下:
一、成立 “三育人”先进创建活动总结及先进推选领导小组
“三育人”先进创建活动总结及先进推选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14~2015、2015~2016学年度“三育人”先进创建活动总结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各副校级领导
成 员:由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三育人”先进创建活动总结及先进的推选
1、各院系部对2014~2015、2015~2016学年度“教书育人”先进创建活动做出书面总结(总结要点参见《陕西中医学院“三育人”先进评比条件》,下同)。
各院系部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对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及每位教学人员总结评比,将工作成绩好、先进事迹具有代表性的集体(教研室、实验中心或院系部整体申报)和个人,作为先进候选予以推荐。
2、学校各党政管理部门(含院系部管理机构)以部门为单位,认真总结2014~2015、2015~2016学年度“管理育人”先进创建活动。在总结的基础上,推荐具有优秀事迹的“管理育人”先进候选集体和先进候选个人。
3、学校相关服务部门及直属部门以部门为单位,认真总结2014~2015、2015~2016学年度“服务育人”先进创建活动。在总结的基础上,推荐具有优秀事迹的“服务育人”先进候选集体和先进候选个人。
三、先进推选比例
本着总结工作,树立典型,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原则,先进集体推选不超过科室总数的10%;先进个人推选不超过在岗总人数的5%。(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四、推选的先进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要求
1、“三育人”工作是学校的主要工作,本次推选先进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广泛深入地总结两年来“三育人”活动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上进行。要注重创建过程,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育人方面的事迹和经验,促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做好“三育人”的工作,在校园中形成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环境和风尚。
2、要坚持“育人为本”的原则,参与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育人成果和事迹;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要组织全校教职工积极申报,师生代表共同参加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审查按照程序公开推选。
3、推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填写申报表,同时提交先进事迹单行材料。
(二)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6年7月5日~7月7日,基层单位和个人总结及先进推选,相关材料7日交人事处。
2、2016年7月8日~11日,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党院办、后勤保障处牵头分别对总结材料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先进候选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
3、2016年7月12日~14日,学校“三育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先进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答辩汇报(要求PPT汇报,五分钟),领导小组进行评议,经过公示,提交院务会议和党委会研究决定。
4、对“三育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事迹进行宣传。
附件:名额分配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