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17]3号)相关要求,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西部项目”选派实施方案,今年我校共有4名访学身份“西部项目”申报名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二、选派对象及管理
1.选派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邀请时间起点应在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间)及外语成绩复印件。
2.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以及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3.2017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逾期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按其申请时提供的信息确定。录取结果一经确定,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再受理信息变更申请。
5.留学人员回国后,学校将组织考核其留学成果,指导、协助其完成报到手续,并向省教育厅提交留学总结报告。
三、 选派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审核评审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参加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四、上报材料要求及学校选拔程序:
1.各学院将选拔推荐人选名单及《陕西中医药大学“西部项目”单位推荐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所在学院意见”一栏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6日下午5时前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34273759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经学校审核选拔同意后,确定的人选将通知填报申请材料。并于4月10日下午5点前将“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
人事处联系人:刘玥 王斌
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陈婧 王莉
联系电话:029-38185092 029-38185071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