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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请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4-07 16:13:32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17]3号)相关要求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西部项目”选派实施方案,今年我校共有4访学身份“西部项目”申报名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二、选派对象及管理

     1.选派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邀请时间起点应在20179月至20189月间)及外语成绩复印件。

2.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以及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3.2017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9月30日,逾期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按其申请时提供的信息确定。录取结果一经确定,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再受理信息变更申请。

5.留学人员回国后,学校将组织考核其留学成果,指导、协助其完成报到手续,并向省教育厅提交留学总结报告。

   三、 选派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审核评审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参加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四、上报材料要求及学校选拔程序:

1.各学院将选拔推荐人选名单及《陕西中医药大学“西部项目”单位推荐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所在学院意见”一栏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6日下午5时前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34273759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经学校审核选拔同意后,确定的人选将通知填报申请材料并于4月10日下午5点前将“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

 人事处联系人:刘玥   王斌

  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陈婧   王莉 

  联系电话:029-38185092  029-38185071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西部项目”单位推荐人员申请表

附件2:关于准备2016年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附件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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