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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4-10 10:36:31

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公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8号要求,现就本年度校访学项目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荐3名项目人选

        、推荐条件

      (一)所有推荐人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须满5年以上。

      (二)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须首先满足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7年9月30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推荐人选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截至2017年9月30日),学位要求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工作要求和程序

    (一)充分了解相关信息。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 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为避免浪费资助名额,请拟访学老师提前获得接受学校导师同意录取意见(接受学校未公开导师联系方式的除外),教师最终被接受学校录取后不得拒绝注册入学。

      自愿申报,征得院系部同意后,申报老师填写《推荐表》和《一览表》,并将纸质版3份2017年4月13前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342737596@qq.com。根据材料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刘玥   王斌      话:029-38185092

 

               

                 2017年4月8日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 2017 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3:2017年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4: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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