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人办〔2017〕19号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职称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称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条件
我校凡达到《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规定的申报相应专业各个档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在设置的岗位范围内,可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高级职称及学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的评审人员须在任现职以来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次,若无优秀延迟两年申报。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限本校(包括学校正式发文的附属医院和临床医学院)在岗在职人员,凡是2017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二、评审程序
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三、评审参考文件
(一)教师系列
教师系列本年度继续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实验系列
工程实验系列按照陕教师[2003]8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系列
社科研究、图书、财会、经济、档案、审计、统计等非学校教学科研系列和医药卫生系列职称参照本年度相关系列职称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及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认定的问题
参照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所等5家机构分别编辑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作为职称评审工作确认“核心期刊”的依据。鉴于陕西教育报刊社主办的《陕西教育》杂志在同类刊物中影响较大,可将1篇申报人发表在《陕西教育(高教版)》的论文视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对待。
(二)关于成果认定问题
申报晋升教师、工程实验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均指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专著(第一次印刷本)、编著、译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科研完成情况及成果水平评价均应有相应的支持或鉴定材料。
申报助理研究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须第一作者,下同)5篇;其中代表作2件,且总成果量达8万字以上。申报副研究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7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出版著作1部、发表论文5篇;其中代表作2件,且总成果量达15万字以上。申报研究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10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出版著作1部、发表论文7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其中代表作3件,且总成果量达25万字以上。
我校学术期刊及科研成果认定由科技处负责审核。对于非法期刊,一经查出取消本年度职称评审资格。
(三)本年度我校试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考核,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内容要求,建立以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每一位申报人按照文件要求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评分表》,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各学科组和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的重要参考。
(四)关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问题
凡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参加由学科组组织的述职和20分钟的综合能力考核。学科组根据申报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量、工作能力与水平、科研水平等综合差额评审推荐。根据陕人发[2008]209号《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程(试行)》规定我校的答辩程序如下:
1、各学科组负责本组的答辩工作。
(1)情况简介:答辩者简述本专业学科发展最新动态,本人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
(2)回答命题:答辩人员应在答辩前十分钟从本学科组处随机抽取4道题目,其中专业基础题2道、业务实践题2道,各选其中1道进行回答。
(3)专家提问:学科组成员根据答辩人的业绩材料、专业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进行自由提问。
(4)各学科组根据答辩情况和指标限额,投票表决后向学校评委会推荐。
2、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参加学校评审委员会答辩。
(五)其他
1、坚持一线教学科研人员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专任教师优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参加陕西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和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者优先。
2、根据学校有关教师培养工作的要求,凡申报教学、实验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提供培训、学习等相关材料。
3、根据《关于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申报人员应提供兼任班主任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证明材料。
4、实行师德评价、学术不端行为一票否决制,发生教学差错、事故当年及下一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5、教育教学工作量的填写,以教学任务书等教育教学文件为准,教务处严格审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6、各院、系(部)负责资格审查。为了进一步加强各临床医学院的建设,学校鼓励各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师积极申报教学职称。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经历较短的中级及以下卫技职称人员,可申请助教职务任职资格,副高级及以上卫技职称人员,可申请转评同级教学职务。
五、报送材料要求、内容
(一)报送要求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送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相关部门的审查公章必须是红印,复印的公章无效。
(二)提交材料内容
1、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陕西中医药大学职称晋升申请表》、《拟晋升职称人员情况简表》。
2、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厅局级以上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有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
3、任现职以来出版的论著原件和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 SCI、EI 等还需要提交收录证明。
4、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5、申报人员请提供并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具体网址及要求参见上级文件要求,可在人事处网页或职称评审群查询)。
附: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安 排 内 容 |
10月12日~10月18日 |
印发相关文件并安排部署工作,拟晋升职称人员申请报名,填写《职称晋升申请表》,各部门资格审查、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审核后交人事处 |
10月20日前 |
院系(部)材料展评及推荐 |
10月21日~10月23日 |
学科组答辩评审推荐 |
10月23日~10月31日 |
1、材料展评及校评委会评审 2、校职称领导小组审查 3、公示 |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