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校〔2018〕8号
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师德,树立和弘扬模范典型,在我省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师德为先战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立足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下同):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
2.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各二级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增进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关爱学生,立德树人,能够积极投身“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等育人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5.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担任校级教学能手以上教学骨干,工作业绩突出。
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积极,心理健康,不存在体罚学生和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现象。
7.近5年来师德考核优秀,年度考核不少于2次优秀,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等荣誉。近年来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组织有偿补课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长效机制健全。严格落实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经常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岗前和校本培训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在开展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积极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活动开展成效明显。
4.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5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校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
6.近5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本校教师无严重失德行为,不存在被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近年来已评选为省级师德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又有新的事迹且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推荐评选办法
1.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推荐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2人(其中至少1人为非本单位人员)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个。
2.学校通过教代会评选提出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推荐上报。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
1.部门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包含近5年本单位教师年度考核结果汇总情况;近5年本单位教师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汇总情况;近5年本单位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汇总情况);
2.《陕西省2018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
3.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二)申报师德先进个人材料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包含近5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汇总情况);
2.《陕西省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附件2);
以上推荐材料5月5日前提交人事处。
附件:1.陕西省2018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38185330。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