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校(2018)20号
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18号)和《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陕中大校〔2018〕1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以及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校级评选范围:长期在教学一线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校级、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2.省级推荐范围:本次校级教学名师入选者,前两届校“十大名师”入选者(近三年一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工作)。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参考《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和第四条。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表》(一式一份);
2.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不少于45分钟,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不大于500MB)。
3.现场15分钟示范教学的PPT电子版(5个模块)。
四、时间安排
1.申报人员2018年6月20日上午12点前提交相关材料至人事处。
2.2018年6月22日组织示范教学及评审。
3.2018年6月22日-28日公示。
4.2018年6月29日推荐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王萍38185330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