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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安排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4-26 15:39:22

按照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的通知》(咸医保中心发〔2019〕8号)文件要求,2019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2017年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已满两个年度的我校职工。
2、需要新申请门诊特殊病鉴定的我校职工。
3、2018年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本次不参加鉴定。
二、病种要求(17种)
1、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3、脑血管病恢复期;4、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6、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7、肝硬化失代偿期;8、慢性肺源性心脏病;9、精神疾病;10、系统性红斑狼疮;11、帕金森综合症;12、 恶性肿瘤晚期;13、多耐药肺结核;14、慢性活动性肝炎;15、类风湿性关节炎;16、甲状腺功能亢进;17、甲状腺功能减退。
三、其他
请需要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的人员认真阅读咸阳市医保中心文件,按要求准备资料并填写申请表, 2019年5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申请表交人事处(退休人员请将申请表交离退处,由离退处统一转交人事处;相关文件请在OA平台查阅)。
联系电话:029-38185308   联系人:刘俊杰
 
                               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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