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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2018~2019年度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教师职业道德标兵评选及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6-18 18:25:04

 

关于2017201820182019年度

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教师职业道德标兵评选及

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中大党(20193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各院(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园丁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引导全体教师精心教书,潜心育人,爱岗敬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做好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结合《陕西中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及教师职业道德标兵评选办法》(陕中院党办字[2005]2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17~2018、2018~2019年度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教师职业道德标兵评选和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2017~2018、2018~2019年度教师职业道德先进评选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各副校级领导

 员: 工会委员会委员。

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评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深受广大师生爱戴和学生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三、推荐名额

每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学校拟评选5名以内教师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10人。对于长期在一线从事教书育人工作,教龄满20年以上的教师,学校推荐1名至陕西省教育厅参与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

三、推荐评审办法

1.推荐范围:我校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的专兼职教师(含辅导员)及附属医院的任课教师。

2.具体条件: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成果丰硕,在立德树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3.推荐程序: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经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教师职业道德标兵审批表”,同时提交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能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3500字以内。(配图工作照三张)。

4.学校评审:经工会委员会研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公示。

5.党委会审定。

四、具体要求

1.要确保推选质量。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好中选优。

2.要逐级审查把关。各单位要自下而上,层层发动,好中选优,逐级推选,经过综合衡量后,确定候选人推荐对象。

3.要积极加大宣传,把推选工作与宣传弘扬教师教书育人正能量相结合,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积极弘扬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精神。

各院(系、部)应在2019年6月25日前将推荐出的候选人名单及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报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先进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奖励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学校在2019年“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为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和教师职业道德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相关表格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教师职业道德标兵审批表

                        

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西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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