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优秀中医药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现将全省优秀中医药人才研修项目我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优秀中医药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培养对象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医临床研修学员
1.在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中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在临床一线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时间截点到2020年9月30日,下同);
3.中医理论功底扎实、临床诊疗水平较高,善于运用中医辨证思维解决临床疑难问题,医德医风、服务能力与水平受到患者和群众赞誉;
4.各级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优先考虑;
5.能够保证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任务;
6.未参加过全省第一、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且目前正未参加其他国家级、省级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7.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中医护理研修学员
1.在医疗机构从事中医护理业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3.热爱中医护理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行为;
4.能够保证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任务;
5.未参加过其他国家级、省级中医护理人才培训项目;
6.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中药研修学员
1.在医疗机构从事中药工作,具有中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受聘担任主管药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连续从事中药资源保护利用、中药炮制、鉴定、传统制药工艺、制剂及中药药事管理等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理论功底较扎实,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实践技能;
4.能够保证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任务;
5.未参加过其他国家级、省级中药人才培训项目;
6.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申报推荐程序
推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方式。申报人员对照全省优秀中医药人才研修项目研修人员申报条件自愿进行申报,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部门择优推荐。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申报类型分别填写《全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学员申请表》(附件2)《全省优秀中医护理人才研修项目学员申请表》(附件3)《全省优秀中药人才研修项目学员申请表》(附件4)。
(二)部门推荐。经所在部门同意后,11月14日下午6点前将部门推荐意见、《申报表》(一式1份)提交人事处(行政楼4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98710772@qq.com。
(三)学校评审推荐。经人事处审核组织评审,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核后报送省中管局。
联系人:吴雪敏 联系电话: 38185330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优秀中医药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