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职称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校凡达到相关职称文件中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在设置的岗位范围内,可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限学校在岗在职人员,凡是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二、评审程序
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条例(试行)》(陕中大校〔2018〕42号)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三、评审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评审标准
1.教师系列须符合《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陕中医规范〔2020〕58号)中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标准规定的相应层级资历、业绩成果等申报条件。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职务评审分为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两种类型,教师系列单独设立专职辅导员评审系列。
2.实验技术系列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等相关专业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须符合《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陕中医规范〔2020〕58号)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标准规定的相应层级资历、业绩成果等申报条件同时,还须符合陕西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标准规定的相应层级资历、业绩成果等申报条件。
3.工程、社科研究、图书、财会等非主体系列须符合《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陕中医规范〔2020〕58号)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标准规定的相应层级资历、业绩成果等申报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中省相关评聘文件规定。工程系列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1号文件)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 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 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 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 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教师系列
(四)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认定标准
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高级职称评定执行《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
四、关于评审工作有关事宜
(一)我校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评价,量化标准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评价办法》执行,职能部门根据申报人员业绩分别予以量化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学科组和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的重要参考。
(二)答辩
凡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参加由学科组组织的述职和综合能力考核。学科组根据申报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量、工作能力、教学科研水平等综合差额评审推荐。答辩程序按照《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程(试行)》(陕人发〔2008〕209号)规定执行。
1.各学科组负责本组的答辩工作。
(1)情况简介:答辩者简述本专业学科发展最新动态,本人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
(2)回答命题:答辩者按照学科组安排回答命题。
(3)专家提问:学科组成员根据答辩人的专业和业绩进行提问。
(4)各学科组根据答辩情况和指标限额,投票表决后向学校评委会推荐。
2.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参加学校评审委员会答辩。
(三)其他
1.按照省上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情况优先(评水平):
(1)同等条件下一线专任教师优先。
(2)省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个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参加陕西省高校青年教师综合教学竞赛(含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比赛和校教学优秀奖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评水平。
(3)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金标、金专、金课)负责人评水平。
(4)为了进一步加强各临床医学院的建设,鼓励临床教师积极申报教学职称,具有理论课教学任务的卫计职称人员同级(低一级)转评,评水平。
(5)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干部基层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暂行)》(陕中大党〔2019〕35号),基层挂职锻炼人员评水平。
2.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厅发〔2020〕12号)文件精神,我校在2021-2022年疫情期间派出在西安西安胸科医院以及参加省队流调工作人员予以增加附加分,增加5分。
五、评审程序及工作安排
时 间 |
安排内容 |
10月26日-11月4日 |
印发相关文件并进行安排部署。拟晋升职称人员申请报名,填写相关材料(附件1、2、3、4/5、6)。 |
11月7日-11月11日 |
院系部材料展评、进行资格初审并推荐(见附件7),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材料审核。 |
11月14日-11月18日 |
申报人员材料公示 |
11月28日-12月2日 |
学科组答辩,评审推荐。 |
12月5日-12月9日 |
校评委会评审,评审后公示。 |
12月19日-12月25日 |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职称领导小组审议。 |
六、其他
申报人员请加入2022年度职称评审QQ群(103498458),相关表格及电子化要求见QQ群文件和人事处网页。
电子申报网站: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http://zcps.sneducloud.com/)。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人事处工作人员获取。
联系人:吴雪敏 杨吉蓉 联系电话:38185330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职称晋升申请表》
2.《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陕西中医药大学师德师风聘任期间考核表》
4.《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5.《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6.《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赋分表》
7.《专业技术评审各单位提交材料目录清单》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