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教工办〔2023〕2号
各院(级)单位党组织,党群各部门: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4号)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师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回信精神,生动展现我省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的良好风貌,积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引导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践行教育家精神,积极争做新时代“大先生”,当好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在三秦大地厚植尊师文化,学校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 ”要求,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师生和人民群众广泛认可,享有较高社会声望。
(二)推选范围。推荐对象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获得过省、市(含校级)师德先进(含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教师、最美教师)及高校教学名师等荣誉,近年来没有师德师风方面问题投诉及违纪行为。
(三)具体要求。长期从事教书育人工作,教龄20年(含)以上,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成果丰硕,育人业绩突出,曾获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过程中,以一线教师为主,向在思政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倾斜。
二、评选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4月18日-23日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充分酝酿,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查推荐对象的条件和综合表现,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优中选优,主动接受监督,推荐候选人及申报材料报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楼402办公室)。
(二)学校评选。4月24日-27日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针对推荐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审定。
(三)推荐上报。推荐候选人1人上报省教育厅参加2023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联评。
三、工作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工作要求
1.要确保推选质量。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好中选优,切实把业绩突出,师生敬佩、大家公认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2.要逐级审查把关。各单位要自下而上,层层发动,好中选优,逐级推选,经过综合衡量后,确定候选人推荐对象,并在公示无异议后推荐。
3.要积极加大宣传。把推选工作与宣传弘扬教师教书育人正能量相结合,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积极弘扬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精神。
(二)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023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表1份。
3.推荐对象详细事迹材料1份,要求内容翔实,数据准确,情节生动、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能充分展现推荐对象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要有二级标题,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各单位请于2023年4月23日前将以上推荐材料纸质版报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并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dwjsgzb@sntcm.edu.cn。
联系人:吴雪敏 杨吉蓉
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