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部门根据学院人才引进计划及本单位的编制和人员结构情况,提出申请。
二、向人事处提供拟引进人员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等证件复印件。
三、人事处研究并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后组织考察,由用人部门提出考察意见。
四、人事处根据学院有关政策,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报院务会审批。
五、院务会批准后,人事处负责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